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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建设部近日公布的2004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,北京去年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5.12平方米,比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24.97平方米仅多了0.15平方米,在我国除台湾省以外的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中,位居第12位。
据了解,全国城镇中私有住宅已经占据绝对主导地位,截至2004年底,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为77.67亿平方米,住宅私有率达80.77%。
根据公报数据,按户籍人口统计,去年底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4.97平方米,东部地区26.76平方米,中部地区22.9平方米,西部地区24.26平方米。其中,北京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5.12平方米,这一数字位于东部11省市第7位,也低于东部地区26.76平方米的平均值。
据介绍,2003年北京市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4.77平方米,一年间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了0.35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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